根据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及《关于做好我校2023-2024学年“国家奖学金”评定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学校为我院增加一名国家奖学金名额,经我院评审小组讨论,对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进行补录,现予以补充公示。
拟获国家奖学金:22保险学U(2) 黄奕璇
公示期时间:2024年11月15日-2024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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